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
市政府的文件才刚出来,公积金政策即紧随其后。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以首套房总购房价150万元为例。按照新政策,则其首付只需支付30万元。若市民夫妻双方均有缴存公积金,则可享受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只有另外的40万元需要使用商业贷款。
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对非首套房的市民作了补充。文件规定,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免营业税5年改2年
在新政里,二手房市场也成为政府救扶的重点。
据《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