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合肥房子贷款主要有什么流程

2024-05-15 06:41:26 (36分钟前 更新) 401 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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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并交付定金,领取领取按揭贷款指引  
  选中房屋和审查完必要的文书之后,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并付定金,同时领取房屋按揭贷款指引及《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三.交付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依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万科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71号,电话:23907266),并产权人本人签署买卖合同,依约定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身份证原件;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件;
  定金发票原件。??  
  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备注:
  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具体内容请参阅签署预定书时所附的《交款须知》。
  目前有中国银行(每周二、四),农业银行(每周三),兴业银行(每周五)进行按揭贷款现场办公。
  银行办公时间遇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会有所调整。1、如果您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内人士;
  未满18周岁仍需要办理贷款的由银行进行审核是否给予贷款;
  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男性不超过60,女性不超过55(具体事宜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  
  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月供贷款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2、办理按揭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再婚证明等);
  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经济收入证明;
  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外地在沈联系人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发票、准住通知单、公共维修基金发票;3、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交纳费用如下:
收费项目收费参考收费单位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代客户缴纳契税总房款的1.5%(住宅)或4%(非住宅即车库、库房、商铺等)财政局收取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代客户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单价高于2300的商品房:2300*面积*2.5%
单价低于2300的商品房:总房款*2.5%  房产局收取
商业银行缴纳公证费一般为100-150元/件(个别收费标准不同)公证处保险费贷款额*按揭年限*对应保险系数保险公司律师费600元/件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预收手续费办理前预收,后凭票据结算,多退少补房产局收取注:银行代收的各项费用只能现金支付(以上收费信息来源于各收费单位,仅供参考)。4、合同签署后由开发商将合同送交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合同备案部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一  般为5个工作日,待备案合同返回后,由销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领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购买非住宅(车库、库房、商铺)的客户依照沈阳市房产局的规定,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交易手续费,您可选择自行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或由开发商代交。
 
四.  开始供款  
  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银行贷款到达开发商帐户后,您需按银行规定领取存折及银行卡,按规定时间开始供款。  五.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在您全部房款到帐后,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会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您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您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请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开发商联系,办理交房手续  六.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约入住三个月后,待开发商办理完初始登记批复,由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利证》,其依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证件的相关事项的办理及费用的结算。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并交付定金,领取领取按揭贷款指引  
  选中房屋和审查完必要的文书之后,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办理《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签订并付定金,同时领取房屋按揭贷款指引及《经济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三.交付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依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万科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71号,电话:23907266),并产权人本人签署买卖合同,依约定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身份证原件;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件;
  定金发票原件。??  
  按揭贷款所需资料。
备注:
  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具体内容请参阅签署预定书时所附的《交款须知》。
  目前有中国银行(每周二、四),农业银行(每周三),兴业银行(每周五)进行按揭贷款现场办公。
  银行办公时间遇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会有所调整。1、如果您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内人士;
  未满18周岁仍需要办理贷款的由银行进行审核是否给予贷款;
  年龄与按揭年限之和男性不超过60,女性不超过55(具体事宜以相关银行确认为准);??  
  具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月供贷款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2、办理按揭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再婚证明等);
  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经济收入证明;
  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外地在沈联系人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结算发票、准住通知单、公共维修基金发票;3、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交纳费用如下:
收费项目收费参考收费单位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代客户缴纳契税总房款的1.5%(住宅)或4%(非住宅即车库、库房、商铺等)财政局收取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代客户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单价高于2300的商品房:2300*面积*2.5%
单价低于2300的商品房:总房款*2.5%  房产局收取
商业银行缴纳公证费一般为100-150元/件(个别收费标准不同)公证处保险费贷款额*按揭年限*对应保险系数保险公司律师费600元/件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预收手续费办理前预收,后凭票据结算,多退少补房产局收取注:银行代收的各项费用只能现金支付(以上收费信息来源于各收费单位,仅供参考)。4、合同签署后由开发商将合同送交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合同备案部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一  般为5个工作日,待备案合同返回后,由销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银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领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购买非住宅(车库、库房、商铺)的客户依照沈阳市房产局的规定,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交易手续费,您可选择自行到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或由开发商代交。
 
四.  开始供款  
  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银行贷款到达开发商帐户后,您需按银行规定领取存折及银行卡,按规定时间开始供款。  五.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在您全部房款到帐后,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会按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您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您未能及时收到通知,请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与开发商联系,办理交房手续  六.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约入住三个月后,待开发商办理完初始登记批复,由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利证》,其依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证件的相关事项的办理及费用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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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吃吃货小两口 2024-05-15
你好,个人申请合肥房子贷款流程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你好,个人申请合肥房子贷款流程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办事流程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一起去听风 2024-05-10
首先您的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  然后是您要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意向书》  3-收入证明  4-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婚姻状况证明  5-配偶身份证  6-若购房人无当地市常住户口,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及当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7-售房人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一、操作流程图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三、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四、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六、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首先您的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贷款银行的其他要求  然后是您要提交的资料  1-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  2-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意向书》  3-收入证明  4-身份证和户口薄及婚姻状况证明  5-配偶身份证  6-若购房人无当地市常住户口,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及当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7-售房人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一、操作流程图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三、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四、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六、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Doubleflower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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