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按揭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楼。有些经济实力欠佳的房地产发展商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进而利用预售按揭募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周转失灵,楼盘便无法继续建下去,不能如期交楼或者即使勉强交楼,也会偷工减料,造成缩水楼盘或其他质量问题。因此,在办预售按揭时,一定要先了解发展商的实力及其信誉,想一想其是否信得过再做决定。不少购房者错误地认为,只要选择到银行按揭支持的房地产,银行就理应批准贷款申请。其实不然,银行受理购者按揭申请后,还要从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置业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就得不到银行按揭贷款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就会造成资金上的被动,或者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或者影响自己的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购房者可以对按揭贷款的安排更为主动。当然,遇到有关贷款政策变动及其他情况,还需要购房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使自己更顺利、安全地贷到房款,住上新房。另外,尽量将一些口头承诺的东西写进合同里去,如何时办妥房产证,楼盘的配套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