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转移通常采用“买卖”和“有偿赠与”两种方式。如通过“买卖”,卖方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如果该房产为自用满5年以上的唯一生活住房,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均可免征。否则,分别按转让收入的5.6%和1%(或差额的20%)来计征这两种税。
不管是通过“赠与”还是“买卖”,买方(受赠方)都需要缴纳房屋契税,缴纳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按1%来征收;90~144平方米之间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按1.5%征收;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或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均按3%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