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谁了解

2024-07-05 09:40:52 (51分钟前 更新) 290 6829

最新回答

今年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预期目标为,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和11%以上。而今年浙江省提出CPI涨幅约为3.5%,宁波尚未公布。  宁波版细则中还提到,宁波还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宁波全市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380.46公顷,实现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1250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9000套。
关于20%个税未接国税总局发文,仍按既有标准计征
自“国五条”出台以来,二手房20%个税颇受关注。日前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出台的细则,有关个税表述照搬了“国五条”规定,也就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
不过,细读宁波版细则,未见“20%个税字样”,与个税相关的仅提到“财税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从宁波市财政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国税总局与“国五条”细则相关文件的发文,个税征收政策未见调整。因此,市内二手住房转让时,个税仍按既有标准计征。
宁波现行的政策是这样的:纳税人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按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总价的1%计税。且在计税时,住房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减除。
关于住房信息系统  继续推进,完善管理制度
今年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预期目标为,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以上和11%以上。而今年浙江省提出CPI涨幅约为3.5%,宁波尚未公布。  宁波版细则中还提到,宁波还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宁波全市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380.46公顷,实现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1250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9000套。
关于20%个税未接国税总局发文,仍按既有标准计征
自“国五条”出台以来,二手房20%个税颇受关注。日前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出台的细则,有关个税表述照搬了“国五条”规定,也就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
不过,细读宁波版细则,未见“20%个税字样”,与个税相关的仅提到“财税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从宁波市财政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尚未接到国税总局与“国五条”细则相关文件的发文,个税征收政策未见调整。因此,市内二手住房转让时,个税仍按既有标准计征。
宁波现行的政策是这样的:纳税人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按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总价的1%计税。且在计税时,住房装修费用、贷款利息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减除。
关于住房信息系统  继续推进,完善管理制度
桑珠欢穆 2024-07-05
2014年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2014年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pangdaxiang 2024-06-23
现在还没有执行房产税,但是现在已经在研究中,可能下一步对房产的调控就是开始征收房产税了,但是在全国一线城市早已经开始征收了·
先在上海、重庆试行,但房产税出台后将会快速推动房价继续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就顺利实现了。
  应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虽对抑制重庆房价一点关系都没有,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
  目前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国家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现在还没有执行房产税,但是现在已经在研究中,可能下一步对房产的调控就是开始征收房产税了,但是在全国一线城市早已经开始征收了·
先在上海、重庆试行,但房产税出台后将会快速推动房价继续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就顺利实现了。
  应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虽对抑制重庆房价一点关系都没有,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
  目前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国家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是芬妮呀 2024-06-10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257603645324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