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欧洲古典家具以哥特式风格来呈现,家具主要以精雕细琢与华丽的镂花构成,造型设计上以尖顶、拱卷和垂直线为主,给人一种高耸、轻盈、富丽和精致的感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哥特式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有:英国的西敏寺、法国的巴黎圣母院、德国科隆大教堂等。欧洲古典家具――巴洛克风格,最早发源于意大利的罗马,法国路易十六十七时期是巴洛克艺术家具最负盛名的阶段。这一时期的欧洲古典家具宏伟、生动、热情、奔放、在技法上大量地采用雕刻、描金的手法。巴洛克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讲究的是动感、是运动变化和旋律。到18世纪30年代,洛可可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逐渐代替了巴洛克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洛可可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是子啊在巴洛克风格造型装饰的基础上发展来的。洛可可是法文一词,意思是以发杂的波浪曲线模仿贝壳和岩石的外形,并配以纤巧的雕饰,以追求运动中的纤巧和华丽,给人以流畅的动感。19世纪后,欧洲古典家具开始以多样化的新古典风格来呈现。这种新古典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多用直线的样式代替了无休止漩涡风格的洛可可风格。新古典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造型常用于古希腊文化艺术的一些元素,或者更贴切的来说,是根据生活和个人喜好随意创造。新古典风格的欧洲古典家具,在人们心中已经稳稳地占有了它不可取代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