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家具发展到明代中期,已趋完备,因此一般来说,明式家具和中国传统家具几乎可以划上等号。当然,乾隆之后的清代家具也是中国传统家具,但是由于太堆砌,最终僵化,因此我们还是以明式家具为代表。 什么叫“中国传统家具”呢?《江苏工艺美术》99年10月第6期对明式家具的定义是:“明式家具指明代中期至清代前期(至乾隆年止),前后二百多年间生产的,以黄花梨木、鸡翅木、铁力木、紫檀木、酸枝木等优质硬木为主要用材的家具。”根据此定义,其他时期、其他材料制作的“明式”家具,都不可以视为明式家具。然而,关于“明式”的含义,我的理解是“明代的式样”,是明代至清代前期的家具式样。我们现在再生产(re-production)这类家具的款式,也应该属于“明式”。
也就是说中国式家具要结合传统与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