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级单位。
1.单位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经历,独立承担过五项特、一级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使用,工程质量优良。
2.单位中技术职员总数不少于25人,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职员不少于巧人,其中五名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实践五年以上资历并主持过五项特、一级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的技术骨干。结构、水、暖、电气、透风、经济等配套专业至少有一名工程师。
3.单位内部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全面质量治理体系,有比较提高前辈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取得甲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建筑装饰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