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
4. 主体建筑的消防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如地址和现在地址有变动需提供证明加盖物业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房产证复印件(如只有房产证必须是95年前的房子才可以使用)。
5. 装修所在层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
6. 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7项内容)。(5)设计蓝图,每页都需要加盖年度报审专用章。应反映出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7.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外省市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必须为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