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定:
1、木工
1.1 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单面刨光,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2.5cm*3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定,但不得大于300mm。
1.2 地板木龙骨固定采用木针、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钉子不小于3.5寸。
1.3 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多层板(9厘板)满铺作基层,贴饰面板后用实木线收边。踢脚线高度按设计施工。
1.4 踢脚线基层固定采用木楔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并成之字形排列。木龙骨隔墙上踢脚线基层须固定在木龙骨上。
2 、泥工
2.1 贴墙砖之前,墙面基层清理干净,并提前湿墙面,如原老墙面有石灰层,必须铲除石灰层,并检查墙面垂直与墙角方正,确保墙砖贴好后,墙面垂直,墙角方正。
2.2 磁砖阳角必须兜45度清角,磁砖嵌缝应用白水泥。
2.3 卫生间、厨房间贴墙地砖前须刷氰凝或水柏油防水一道,墙身防水离地300mm,卫生间墙另一侧有房间的墙面防水应到顶。
2.4 地砖铺贴前应清理基层,并浇水湿润基层,在地面上无明显水迹时,方可铺贴。
3、 漆工
3.1 木材面硝基漆清漆为10~18遍
3.2 混水油漆刷理遍数不少于4遍。
4 水工
4.1 如设计无特殊要求,上水管道采用ф15塑铝管(或PPR管),冷水管为白色,热水管为红色。
4.2 上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
4.3 上水管改造结束隐蔽前必须试压,试压20分钟后无渗漏,方可隐蔽。
5 、电工
5.1 家装电路为改造,而非重排,可以利用原有的线进行改造。
5.2 如无特殊要求,三室二厅改造具体为所有空调回路独放,共计4路;所有照明为1路;厨房间插座为1路;卫生间用电设备及卫生间插座为1路;除厨、卫以外的所有插座为1路。二室二厅除空调为3路外其余布置同上。其它房型参照上述方法。
5.3 电路敷设采用PVC电管暗敷,管内穿线为:照明为BV2.5,插座及空调挂机为BV2.5,空调柜机为BV4,卫生间同时安装浴霸及电热水器时,应采用BV4,否则采用BV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