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 2015年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1周年), 并在市区实际居
一、申请条件:
申请2011年市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含单亲家庭或单身35周岁以上的单身家庭,结婚证、离婚证登记时间要满1周年),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0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30万元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参加过集资建房。
4、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