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国家安排的专项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1995年《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国家安居工程从1995年开始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将并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之中。安居房发的是绿皮《房地产证》。绿皮《房地产证》用于记载非市场商品房地产,该记载房产一律不得买卖,如需抵押或出租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如果需要买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先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安居房上市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再办理换证手续,即将原来的绿皮《房地产证》换成红皮《房地产证》,换证后,就可以自由买卖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