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东路广州经济开发区东区路口【往东3百米】在建经济适用房,最近推出样版房了都是小户型,房管局网站有详细资料,也可亲自去现场看看。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f、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