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有谁了解

2024-06-16 13:03:06 (32分钟前 更新) 234 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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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卫生部和环保部发布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于2003年3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室建筑物。
2001年由国家住建部发布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经2006年修订后由国家住建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并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2年卫生部和环保部发布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于2003年3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室建筑物。
2001年由国家住建部发布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经2006年修订后由国家住建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并于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流虹星607 2024-06-16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2002年我国第一部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2006年实施的,也就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补充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2002年我国第一部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2006年实施的,也就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补充
橙橙小狐狸 2024-06-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版)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    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四人,所有现场人    员严禁吸烟。布设监测点时,客户应予以配合,如提供施工图纸,装修工作结束退场后现    场的清理等。  2、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    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氨和TVOC)检测报告;  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检报告;  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                      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      氡五项指标。  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甲醛(mg/m3)  ≤0.08  ≤0.1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  ≤0.2  TVOC(mg/m3)  ≤0.5  ≤0.6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    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房间指“自然间”,在概念上可以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版)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    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室内人数最好不要超过四人,所有现场人    员严禁吸烟。布设监测点时,客户应予以配合,如提供施工图纸,装修工作结束退场后现    场的清理等。  2、所有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    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检测报告。  2)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苯、氨和TVOC)检测报告;  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检报告;  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3、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                      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4、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检测项目为甲醛、苯、氨、TVOC、      氡五项指标。  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3)  ≤200  ≤400  甲醛(mg/m3)  ≤0.08  ≤0.1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  ≤0.2  TVOC(mg/m3)  ≤0.5  ≤0.6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    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房间指“自然间”,在概念上可以理解为建筑物内形成的独立封闭、使用中人们会在其中停留的空间单元。计算抽检房间数量时,指对一个单体建筑而言。一般住宅建筑的有门卧室、有门厨房、有门卫生间及厅等均可理解为“自然间”,作为基数参与比抽检例计算
慕容诗月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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