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烯磷化底漆(以下简称磷化底漆)可用于钢材表面的磷化处理,但不得代替防腐蚀涂料中的底漆使用;磷化底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X06-1乙烯磷化底漆》(分装)的规定。
二、磷化底漆的质量配合比,应为底漆与磷化液之比为4∶1。配制时,应先将搅匀的底漆放入非金属容器中边搅拌边慢慢加入磷化液,混合均匀放置30MIN后方可使用,并应在12H内用完。
三、磷化底漆应涂覆一层,厚度宜为8~12ΜM,耗漆量宜为80G?M2,宜采用喷涂法施工,当采用刷涂时,不宜往复进行。
四、磷化底漆施工粘度宜为15S。调整粘度所用的稀释剂为乙醇和丁醇的混合液,其质量配比为工业乙醇与丁醇之比为3∶1。
五、涂覆磷化底漆2H后,应立即涂覆配套防腐蚀涂料的底漆,涂覆时间不得超过2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