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雷接地规范是什么

2024-05-14 15:16:37 (46分钟前 更新) 172 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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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击雷防护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防护类别不同,分为三类,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要求是≤4欧姆,没有综合接地这个说法或者说法不规范,应该叫共用接地,就是各种接地利用一个统一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各种接地要求中最小的,一般要求≤1欧姆.
接地的测试点最好是都测试一下,因为同一个接地,从不同地方测试,结果会有差别,多次测量更能较为准确反应接地电阻值.
形成的文字资料,根据你的需要自己安排即可,或者有官方的表格.
并不是每个接地类型分开后在做综合接地,这个就看你的实际需求,需要做单独接地就做独立地网,如需做共用接地,那就把几个地网连接起来.希望能够帮助你.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击雷防护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防护类别不同,分为三类,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要求是≤4欧姆,没有综合接地这个说法或者说法不规范,应该叫共用接地,就是各种接地利用一个统一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各种接地要求中最小的,一般要求≤1欧姆.
接地的测试点最好是都测试一下,因为同一个接地,从不同地方测试,结果会有差别,多次测量更能较为准确反应接地电阻值.
形成的文字资料,根据你的需要自己安排即可,或者有官方的表格.
并不是每个接地类型分开后在做综合接地,这个就看你的实际需求,需要做单独接地就做独立地网,如需做共用接地,那就把几个地网连接起来.希望能够帮助你.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依我以希 2024-05-14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
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第三章  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第3.1.2条  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第二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2.1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
1、地上部分:当hx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
第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防雷分类
第2.0.1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注:预计雷击次数应按本规范附录一计算。
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
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第三章  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2.0.3条四、五、六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第3.1.2条  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第二节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2.1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
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
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空间隔表3.2.1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时,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图3.2.1),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3m:
1、地上部分:当hx
枫叶e宝宝 2024-05-09
这个具体要看你项目是什么类型的,然后具体看相应的规范,比如易燃易爆的要看危化规范,建筑物的就看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接地这块其实按图施工就可以的。
一、接地电阻测试要求:
a.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b.    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c.    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d.    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    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二、接地电阻测试仪
ZC-8型接地电阻测试仪适用于测量各种电力系统,电气设备,避雷针等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亦可测量低电阻导体的电阻值和土壤电阻率。
三、本仪表工作由手摇发电机、电流互感器、滑线电阻及检流计等组成,全部机构装在塑料壳内,外有皮壳便于携带。附件有辅助探棒导线等,装于附件袋内。其工作原理采用基准电压比较式。
四、使用前检查测试仪是否完整,测试仪包括如下器件。
1、ZC-8型接地电阻测试仪一台                                          
2、辅助接地棒二根
3、导线5m、20m、40m各一根
五、使用与操作
1、测量接地电阻值时接线方式的规定
仪表上的E端钮接5m导线,P端钮接20m线,C端钮接40m线,导线的另一端分别接被测物接地极Eˊ,电位探棒Pˊ和电流探棒Cˊ,且Eˊ、Pˊ、Cˊ应保持直线,其间距为20m
1.1测量大于等于1Ω接地电阻时接线图见图1
这个具体要看你项目是什么类型的,然后具体看相应的规范,比如易燃易爆的要看危化规范,建筑物的就看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接地这块其实按图施工就可以的。
一、接地电阻测试要求:
a.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b.    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c.    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d.    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e.    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二、接地电阻测试仪
ZC-8型接地电阻测试仪适用于测量各种电力系统,电气设备,避雷针等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亦可测量低电阻导体的电阻值和土壤电阻率。
三、本仪表工作由手摇发电机、电流互感器、滑线电阻及检流计等组成,全部机构装在塑料壳内,外有皮壳便于携带。附件有辅助探棒导线等,装于附件袋内。其工作原理采用基准电压比较式。
四、使用前检查测试仪是否完整,测试仪包括如下器件。
1、ZC-8型接地电阻测试仪一台                                          
2、辅助接地棒二根
3、导线5m、20m、40m各一根
五、使用与操作
1、测量接地电阻值时接线方式的规定
仪表上的E端钮接5m导线,P端钮接20m线,C端钮接40m线,导线的另一端分别接被测物接地极Eˊ,电位探棒Pˊ和电流探棒Cˊ,且Eˊ、Pˊ、Cˊ应保持直线,其间距为20m
1.1测量大于等于1Ω接地电阻时接线图见图1
四叶草人生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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