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用土地依据哪条法律

2024-05-26 22:42:38 (20分钟前 更新) 86 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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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零摄氏度的空气 2024-05-26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一年里 2024-05-16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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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athy101012 2024-05-0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3.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通知
4.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33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9.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10.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3.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通知
4.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33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9.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10.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麻辣de火锅 2024-04-19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
 
       一、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争议案件;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争议案件;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争议案件;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争议案件;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争议案件;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
 
       一、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争议案件;
   (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争议案件;
   (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争议案件;
   (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争议案件;
   (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争议案件;
   (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争议案件;
   (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争议案件;
   (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
仁义小红累不爱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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