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测绘规范谁清楚

2024-05-19 20:04:28 (31分钟前 更新) 250 7381

最新回答

司法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常有误差。其主要原因有: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2.因产权登记时露台楼顶平台不计算为房屋建筑面积,而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独立。
司法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常有误差。其主要原因有: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造成的房屋面积误差;2.因产权登记时露台楼顶平台不计算为房屋建筑面积,而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独立。
油墩子2016 2024-05-19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萌萌cxm1004 2024-05-07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
GB/T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7929-199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CJJ  8-99  城市测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房产测绘名词
3.1.1  房屋面积测绘
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分栋进行。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房屋套门范围内由单个产权人占有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
3.1.4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套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5  房屋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3.1.6  房屋的专有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单个产权人占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对应于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3.1.7  房屋的产权面积
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8  房屋建筑施工图面积测算
依据未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施工图测算面积。用于建设工程设计与报建参考。
3.1.9  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
依据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预售面积。用于房地产项目的预售审批及销售。
3.1.10  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测绘
依据竣工房屋的现状和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竣工面积。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地价核算、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
3.1.11  房屋建筑面积现状测绘
依据房屋现状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现状面积。主要用于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土地评估、补办用地或规划手续、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等。
3.1.12  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测绘
因房屋的产权界线、使用功能、房屋属性(如建筑名称、房屋编号等)发生变化而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
3.1.13  房屋建筑面积分割测绘
依据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割平面图或房屋现状,将一个产权单位划分为多个产权单位而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分割测绘属于变更测绘的一种。
3.2  建筑容量名词
3.2.1  用地面积
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3.2.2  建设用地面积
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3.2.3  总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3.2.4  地面以上建筑面积
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3.2.5  建筑物基底面积
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3.2.6  建筑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包括两种情况:
a)  无半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地面高度不超过1.50米时,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b)  半地下室地面高度超过1.50米时,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3.2.7  建筑覆盖率
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
GB/T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7929-199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CJJ  8-99  城市测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房产测绘名词
3.1.1  房屋面积测绘
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分栋进行。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房屋套门范围内由单个产权人占有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
3.1.4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套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1.5  房屋的共有(公用)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3.1.6  房屋的专有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由单个产权人占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对应于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3.1.7  房屋的产权面积
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8  房屋建筑施工图面积测算
依据未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施工图测算面积。用于建设工程设计与报建参考。
3.1.9  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
依据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预售面积。用于房地产项目的预售审批及销售。
3.1.10  房屋建筑面积竣工测绘
依据竣工房屋的现状和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施工图所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竣工面积。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地价核算、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
3.1.11  房屋建筑面积现状测绘
依据房屋现状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出具的建筑面积为现状面积。主要用于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土地评估、补办用地或规划手续、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等。
3.1.12  房屋建筑面积变更测绘
因房屋的产权界线、使用功能、房屋属性(如建筑名称、房屋编号等)发生变化而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
3.1.13  房屋建筑面积分割测绘
依据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分割平面图或房屋现状,将一个产权单位划分为多个产权单位而进行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分割测绘属于变更测绘的一种。
3.2  建筑容量名词
3.2.1  用地面积
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3.2.2  建设用地面积
经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3.2.3  总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3.2.4  地面以上建筑面积
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3.2.5  建筑物基底面积
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3.2.6  建筑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包括两种情况:
a)  无半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地面高度不超过1.50米时,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b)  半地下室地面高度超过1.50米时,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3.2.7  建筑覆盖率
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最爱串串香 2024-05-05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65769386291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