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这个年限又是从土地的使用权取得的时间算起的,所以实际中会比50年还要短。 2、对于非居住用地的项目,部分开发商可能会在价格定位上稍微降低,以此作为吸引购房者的条件,而具体是否会因为年限问题对购房者有补贴,这就要看开发商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决定了。您若要购买此项目可就此与开发商沟通。 以上商住两用房使用年限到期供您参考,最终是否购买需要您根据自身的情况,权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