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校建筑中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2.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3. 中小学校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3级,且不应多于18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6m,高度不得大于0.15m;
(2)各类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
(3)楼梯的坡度不得大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