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条板及方板吊顶施工工艺标准 (1009-2007)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中轻钢龙骨骨架下面安装金属条板及方板的吊顶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轻钢龙骨骨架分U形骨架和T形骨架,吊顶按荷载分上人和不上人两种。 2.1.2轻钢骨架主件为大、中、小龙骨配件有吊挂件、连接件、插接件。 2.1.3零配件有吊杆、膨胀螺栓、铆钉。 2.1.4饰面板:常用的有条形金属扣板、吸音和不吸音的方形金属扣板;还有单铝板、塑料板、不锈钢板等。 金属饰面板的品种、规格和边角龙骨装饰条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2主要机具 2.2.1电动机具:电锯、无齿锯、手枪钻、台钻、电锤、电焊机、自攻螺丝钻、手提圆盘锯、手提线距机。 2.2.2手动机具:拉铆枪、射钉枪、手锯、钳子、螺丝旋具、扳子、钢尺、方尺、水平尺、线坠等。 2.3作业条件 2.3.1吊顶工程在施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关键质量控制点。 2.3.2各种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检验报告、出场合格证应齐全。 2.3.3按设计要求对房间的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的管理、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3.4吊顶内的各种管线和设备已经安装完毕,设备施压和管线保温已验收。对灯位、通风口,以及各种露明孔口位臵进行交接检验。 2.3.5吊顶饰面板安装前,墙、柱面装饰基本完成,涂料只剩最后一遍面漆并验收合格。 2.3.6支搭合适的吊顶施工操作平台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