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要求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系统
一种按照一定方式顺序排列而成的制冷或供热的机器、设备和管路的排列组合,通常只限于与制冷或供热介质相接触的那些部件。
4、制冷系统
在两个热源之间工作的用于制冷目的的系统,即通过制冷剂从低温热源中吸取热量并将热量排到高温热源中。
5、压缩式制冷系统
制冷系统的一种。其中气态制冷剂的温度和压力都由压缩机来增高。大多数情况下,系统中的制冷剂有集态变化。
6、吸收式制冷系统
制冷系统的一种。制冷剂在蒸发器中蒸发,所形成的蒸汽被吸收剂所吸收,之后又在较高压力的发生器中被冷凝成液体。
7、集中式空调系统
空气经集中处理设备处理后,由风机和风道系统送入一些房间或从一部分房间排出的空调系统。集中处理设备设在机房内。
8、半集中式空调系统
除有集中式空调系统处理一部分室外空气外,尚有一部分空气处理设备设在被调节房间内的系统。
9、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一种向封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处理空气的设备或系统。它主要包括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加湿和通风装置。
注:3.5、3.6、3.7在本标准中简称为空调系统。
10、冷桥
埋在保冷层中,导热系数很大,以致引起冷量大量流失的部件。
11、使用空间
空调系统的制冷(热)量应与其所调节的面积和使用环境相适宜,并在环境温度为-7℃~43℃时应能正常工作。
12、空调系统设计要求
空调系统冷(热)负荷的设计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
空调系统的设置,应能防止异味、油烟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扩散。
空调系统的新风和回风应经过滤处理。
被调节的房间的空气参数分布,应充分考虑房间内温度参数、允许风速、噪声和空气质量、内部装修及设备散热等因素,并应防止送回风短路。
13、空调系统及配件的选配要求
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条件的空调设备。
采用环境污染小的能源。
采用环保型制冷剂。
能源利用效率高。
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采用复合材料风管时,其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防腐与绝热的要求
所有用材应作相应的防腐处理。
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以下要求。
绝热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非闭孔性绝缘材料的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绝热管道和支、吊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管道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穿越防火墙、变形缝两侧各2m范围内风管绝热材料及风管型电加热器前后0.8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空调系统室内机组的噪声测量应按本标准5.1条的测试方法测试,不同场所的噪声测定值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若无相应的国家标准,则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略)
室外机组的噪声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