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家具[1]作为一种艺术风格家具,对其定义目前尚有争议,由于后现代主义首先出现在文学、艺术及建筑领域中,所以已出现的定义也不具有普遍性。197后现代家具
后现代家具
8年,英国的建筑师查尔斯·詹克斯(Charles Jencks)把后现代主义称之为“双重译码”:即现代技术与别的事物的组合,以使建筑艺术能与大众以及少数其他建筑师对话。詹克斯的这个定义是针对建筑而言的,他把这个定义解释为:一种有职业性根基的同时是大众化的建筑艺术,是以新技术和老式样为基础的。双重译码即是“名流——大众、新——老”这两层含义的简称。1984年,艺术评论家庞纳特对后现代主义作了带有偏见性的阐述:“后现代主义即是无目的、无政府、乱七八糟、自我故纵、包容一切、结构平庸、瞒着大众”。由此可见“后现代主义”一词作为一种艺术风格,其本身真是褒贬兼具。然而哥特、巴洛克、洛可可等名词首次出现时,不正是先遭到极为恶毒的讽剌、然后流行并变成正面词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