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1、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3、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4、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5、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6、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由此可见,各地的民政局作为婚姻登记机关,属于政府机构,国庆黄金周期间一般是不上班的。但现在有的少数地区的民政局在十一期间有开通加班窗口,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