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说说结婚必须要户口本么

2024-05-10 03:16:02 (13分钟前 更新) 145 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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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以及双方身份证,以上证件都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验。
而如果户口本丢失或者是集体户口又需要进行婚姻登记的,可去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即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以及双方身份证,以上证件都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验。
而如果户口本丢失或者是集体户口又需要进行婚姻登记的,可去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即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宝宝不胖c 2024-05-10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jarvinia奈奈 2024-04-27
是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时双方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这两种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一大二寸红底照片三张。特殊人群,如军人等需要出示其他相关证明。
  结婚登记事项: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是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时双方必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这两种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一大二寸红底照片三张。特殊人群,如军人等需要出示其他相关证明。
  结婚登记事项: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猪猪钕神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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