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准在住宅区及装修户内过夜,若有特殊情况需留守需用先向管理处申请,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留守;每户装修户内留守人员不得多于 两人,每位留守人员必须到管理处交纳500元押金,待遇工程完工后若无违法乱纪章事项,管理处凭押金收据和工程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职款手续。留守人员公 限于在装修户内活动,不得在本住宅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活动
2. 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工程人员遵守法纪,在施工过程中,不准图方便用硬物顶住单元大门,电梯门,影响其使用功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负责,同时管理处将给予相应处罚。/
3. 工程人员必须文明施工,不准打扰其它住户,不准在其它住户门前逗留休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引起住户投诉的,管理处将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