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在经纪人的协调下,达成基本的价格、付款、物业交割等意向,决定见面细谈;
2、买方准备定金1-2万、本人身份证明;卖方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准备好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如卖方房产有抵押情况,需要带上原向银行借款的合同及相关材料,以备经纪人查询并给出还款建议。); 3、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见面,协商签定买卖合同具体事宜;
4、在经纪公司见面协商买卖事宜(合同签定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承诺都不要轻易相信,特别是卖方和经纪人的口头承诺不要随便相信,应该要求写进合同。);
5、买方应要求经纪人严格审查卖方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同时要求卖方明确房屋的建筑年代并可写进合同;卖方应要求经纪人将买方的付款方式明确在书面合同上(一般商业贷款的方式,下款时间在买方产权证办好后3-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不要相信经纪人说的贷款要10个工作日左右时间,除省市行公积金贷款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才下款外。推荐大家接受中介公司提出的交易过程中将资金托管在房产局资金监管处的要求,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