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的规定是买房、卖房的一年是在2016年内,商品房按照契约鉴证的时间,而存量房是按照合同日期、或者完税证明来确认。细则对购房者关心许久的南京地税、契税新政及享受政府房贴的时间进行了确认:商品住宅的依据是契约鉴证时间;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的时间是登记受理时间、合同签定时间需同时满足: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而此前,2008年11月1日后,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为1%,与此细则并行不悖。除此之外,2016年1月1日前购买普通住宅但未交契税仍需交2%契税,2016年1月1日后买普通住房契税交1%,高档房交3%。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