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含郑东新区)建设住房18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16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0万平方米。
2.南区建设住房7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4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13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26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3万平方米、周转住房3万平方米)。
3.西区建设住房12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63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3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3万平方米,周转住房4万平方米。
4.北区建设住房172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89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46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3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万平方米、廉租房4万平方米、周转住房3万平方米)。
5.中区建设住房6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46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1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万平方米。
6.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住房2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11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万平方米。
7.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住房1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6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万平方米。
本文中各区所指范围如下:东区为农业路以南、经三路-城东路以东区域(含郑东新区);西区为淮河路以北、嵩山路以西区域;南区为淮河路以南、城东路以西区域;北区为农业路以北、南阳路以东区域;中区为农业路—嵩山路—淮河路—城东路—经三路围合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