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风暴合同条例》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造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甲方工程负责人:
乙方工程负责人:
二、 工程承包方 1、 乙方包工包料:( ) 2、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 3、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 三、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材料堆放处,
休息工具堆放的房间。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 3、施工期间甲方仍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四、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施工现场不得酗酒、赌博、及带小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工程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经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可实施该项目,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凡甲方与工人私自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