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供热供暖合同范本怎么写

2024-05-23 20:40:47 (51分钟前 更新) 387 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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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供暖合同范本-如有不明,可登录中国供热信息网查询了解。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
 
吨/小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  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  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  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  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  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  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  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  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
   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  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  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  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  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  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  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
 
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  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人不承担责任。
 
   (1)  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  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  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  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3.  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
 
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
 
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
 
天数热费的
   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s]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热人:
用热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城市供热供暖合同范本-如有不明,可登录中国供热信息网查询了解。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
 
吨/小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  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  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  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  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  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  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  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  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
   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  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  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  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  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五)  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即使通知供热人。
 
   (六)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  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
 
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  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人不承担责任。
 
   (1)  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  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  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  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期间。
 
   3.  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
 
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
 
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用热
 
天数热费的
   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s]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热人:
用热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小墩子921 2024-05-2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       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       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感觉不会再 2024-05-13
甲方:_________供暖公司(热力公司  供热站等)
乙方:_________(业主、业主委员会等)
为规范冬季采暖,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需求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制定并解释,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在双方对有关条款的理解和未明确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应当做有利于业主方的解释或优先采取有利于业主方的方案、方法。
一、鉴于冬季供暖涉及人的生存权利,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甲方应当尽心尽力,保证按规定时间温度等本地惯例,向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并保证持续的热力供应,不得中断,不得以用户未交、迟交供热费用而拖延、中断热力供应。
二、供热的质量约定:
  温度:按有关规定或惯例,供热后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___℃。也就是指:24小时内的任何时点,在住户的每一个安装有暖气片、热风口等供热设备的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测量,温度均不得低于_________℃。
  温度的测量:用户在关闭窗户1小时后,使用合格的温度计测量并记录的温度,即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甲方对用户的测量有异议,可以要求用户提出测量时三个证人(包括邻居),证明测量符合上述第一项且测量结果准确的依据。若直接使用同一供热设备端口的三个(含三个)以上的用户共同提出达不到_________℃的测量记录时,甲方不得再要求提供证人证明。用户提出三个证人证明温度达不到_________℃和测量结果准确后,或三个以上用户共同提出温度达不到的记录时,甲方还持有异议,可以请求律师、公证机关作出现场测量公证、见证。公证、见证和有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用户测量结果提出后的24小时内作出。
  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对用户的供热端设备进行调整、改变。24小时内甲方未作出公证,用户的结果即为最终认可。用户直接聘请公证机构作出的公证测量结果可直接作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用户在经过上述程序,一段时间内持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提出甲方供热室温达不到16℃的记录。在第一次记录的最后一次记录日期之间的期间,视为甲方持续达不到_________℃的证据。对此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甲方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在此期间达到了_________℃。甲方对经测量公证、见证的温度记录不能提出异议。
  违约责任:通过上述程序所测量认定的温度和期间可以构成用户向甲方索赔、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充分证据。温度每天每与_________℃相差1度,用户有权选择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按户计算:以用户为一个计量单位,每与_________℃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户支付_________元,温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_________℃时,为每天_________元,_________℃为_________元,依此类推。
    (b)按每户取暖费计算,温度每差1度,为相应期间取暖费的2倍。如平均取暖费为每天_________元,每差1度为_________元,差2度为_________元,以此类推。
  甲方除按上述办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用户因温度下降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发生较大价格变化调整时(以原来为基数变化超过50%),双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程序协商供暖的价格。如双方在价格上协商不成,取暖费暂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计算收取,用户有权选择其中的一种计算方式。
  无论用户与甲方就取暖费的价格是否能达成一致,甲方必须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向各用户供暖,否则按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费标准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热的时间约定
  按惯例本区域的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甲方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甲方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甲方向各用户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户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户在当年要求支付的,甲方应在用户提出支付请求后五个芥内付清。甲方除按上述方法向用户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户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四、供暖的计价
  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甲方应与用户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户提出,甲方应向用户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甲方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户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户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户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甲方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户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户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户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甲方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户房间外(指用户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甲方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户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五、如果因为价格等问题双方协商不成时,用户有权选择其他供暖公司的服务,用户所必需使用的管网等用户有权随时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止,如甲方干涉用户对供暖公司的选择,应按所涉及的用户每迟延一天,向每户赔偿_________元或按各户日均取暖费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用户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四方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户应向甲方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户取暖费的20%。
七、用户的其他责任
  不得非法取暖,破坏供暖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户外或楼外的供暖设施,如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甲方的损失和供暖的中断、延期,由用户自己承担并向其他用户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不得使损失扩大,在甲方不能证明损失与用户的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时,责任由甲方负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        用户(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供暖公司(热力公司  供热站等)
乙方:_________(业主、业主委员会等)
为规范冬季采暖,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需求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制定并解释,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在双方对有关条款的理解和未明确的事项有不同意见时,应当做有利于业主方的解释或优先采取有利于业主方的方案、方法。
一、鉴于冬季供暖涉及人的生存权利,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甲方应当尽心尽力,保证按规定时间温度等本地惯例,向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并保证持续的热力供应,不得中断,不得以用户未交、迟交供热费用而拖延、中断热力供应。
二、供热的质量约定:
  温度:按有关规定或惯例,供热后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___℃。也就是指:24小时内的任何时点,在住户的每一个安装有暖气片、热风口等供热设备的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测量,温度均不得低于_________℃。
  温度的测量:用户在关闭窗户1小时后,使用合格的温度计测量并记录的温度,即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甲方对用户的测量有异议,可以要求用户提出测量时三个证人(包括邻居),证明测量符合上述第一项且测量结果准确的依据。若直接使用同一供热设备端口的三个(含三个)以上的用户共同提出达不到_________℃的测量记录时,甲方不得再要求提供证人证明。用户提出三个证人证明温度达不到_________℃和测量结果准确后,或三个以上用户共同提出温度达不到的记录时,甲方还持有异议,可以请求律师、公证机关作出现场测量公证、见证。公证、见证和有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用户测量结果提出后的24小时内作出。
  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对用户的供热端设备进行调整、改变。24小时内甲方未作出公证,用户的结果即为最终认可。用户直接聘请公证机构作出的公证测量结果可直接作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用户在经过上述程序,一段时间内持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提出甲方供热室温达不到16℃的记录。在第一次记录的最后一次记录日期之间的期间,视为甲方持续达不到_________℃的证据。对此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甲方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在此期间达到了_________℃。甲方对经测量公证、见证的温度记录不能提出异议。
  违约责任:通过上述程序所测量认定的温度和期间可以构成用户向甲方索赔、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充分证据。温度每天每与_________℃相差1度,用户有权选择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按户计算:以用户为一个计量单位,每与_________℃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户支付_________元,温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_________℃时,为每天_________元,_________℃为_________元,依此类推。
    (b)按每户取暖费计算,温度每差1度,为相应期间取暖费的2倍。如平均取暖费为每天_________元,每差1度为_________元,差2度为_________元,以此类推。
  甲方除按上述办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用户因温度下降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发生较大价格变化调整时(以原来为基数变化超过50%),双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程序协商供暖的价格。如双方在价格上协商不成,取暖费暂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计算收取,用户有权选择其中的一种计算方式。
  无论用户与甲方就取暖费的价格是否能达成一致,甲方必须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向各用户供暖,否则按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费标准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热的时间约定
  按惯例本区域的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甲方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甲方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甲方向各用户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户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户在当年要求支付的,甲方应在用户提出支付请求后五个芥内付清。甲方除按上述方法向用户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户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四、供暖的计价
  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甲方应与用户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户提出,甲方应向用户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甲方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户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户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户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甲方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户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户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户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甲方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户房间外(指用户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甲方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户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五、如果因为价格等问题双方协商不成时,用户有权选择其他供暖公司的服务,用户所必需使用的管网等用户有权随时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止,如甲方干涉用户对供暖公司的选择,应按所涉及的用户每迟延一天,向每户赔偿_________元或按各户日均取暖费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用户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四方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户应向甲方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户取暖费的20%。
七、用户的其他责任
  不得非法取暖,破坏供暖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户外或楼外的供暖设施,如因用户的责任造成甲方的损失和供暖的中断、延期,由用户自己承担并向其他用户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不得使损失扩大,在甲方不能证明损失与用户的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时,责任由甲方负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        用户(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苏夏夏110 2024-05-08
供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供热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号  
(二)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费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居民住宅在采暖期内每日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摄氏______℃(含______℃)以上为合格,低于______℃为不合格。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热用户室内温度不低于______℃。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______℃执行。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最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______℃。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热费价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筑平方米;共计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止供热;  
(六)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设施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申请复核;  
(二)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上诉;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六)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  
(七)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方的违约责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热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方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条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需取得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确认,补充协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热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已经实施房屋拆迁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供热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热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sherryaigigi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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