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拆除工程合同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抚顺万达3059.3060商铺(妙餐厅)内装饰装修物体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抚顺万达广场3楼,3059--3060商铺(妙餐厅)
1.2、拆除时保证现场消防喷淋、烟感、等设备完好无损,保证万达的一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自行复杂。
1.3、根据甲方要求拆除室内所有装饰装修物体,拆除到原建筑层:(拆除室内所有地面地砖,所有墙砖,所有天花吊棚,所有后砌筑空心砖墙);
1.4、乙方拆除的时限为 4天;
1.5、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 2014年8月2日至2014年8月6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承包金额
2.1、拆除工程承包金额为30000元, (大写:叁万元整)
2.2、付款方式,乙方拆除完工当天甲方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拆除工程费用。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约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