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供应坚持定点供货商供应,前提是证照齐全,保证质量,价格不高于市场最低批发价;
二、食堂办公室牵头,每10天会同总务处领导和食堂班组长代表对市场有关物资价格调查一次,并以最低价提供给食堂会计结账。
三、物品采购原则上不允许独家供货,坚持供货中有相互比较、监督和制约;
四、对每天供货的数量、质量由食堂办公室指派专人会同各班组保管员过称、验收,并分别签字备案。
五、所有货物的购买,除了在丹阳南门批发市场购买外,逐步拓展渠道,租车前往常州林家棠大市场进货。
六、食堂每隔10天将全部进货的品名、价格及10天食堂的营业额上报校长室,接受校长室的监督和管理。
七、非食堂工作人员就餐一律刷卡,严禁打人情饭;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供餐,由校长室开条通知。
八、菜肴品种坚持大众、实惠,要充分考虑价格成本。中午原则上荤素菜不超过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