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式风格。文艺复兴建筑最明显的特征是扬弃了中世纪时期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而在宗教和世俗建筑上重新采用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柱式构图要素。一方面采用古典柱式,一方面又灵活变通,大胆创新,甚至将各个地区的建筑风格同古典柱式融合一起。他们还将文艺复兴时期的许多科学技术上的成果,如力学上的成就、绘画中的**规律、新的施工机具等等,运用到建筑创作实践中去。
哥特式风格。哥特式建筑的特点是尖塔高耸、尖形拱门、大窗户及绘有圣经故事的花窗玻璃。在设计中利用尖肋拱顶、飞扶壁、修长的束柱,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以及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使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再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建筑平面仍基本为拉丁十字形。
拜占庭式风格。拜占庭式建筑的特点是十字架横向与竖向长度差异较小,其交点上为一大型圆穹顶。穹顶在方形的平面上,建立覆盖穹顶,并把重量落在四个独立的支柱上。建筑及室内装饰上最初也是沿袭巴西利卡式的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