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好后,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如果出现了施工质量问题,业主是有权要求装修公司进行保修的。不过由于质量问题的责任方难以鉴定,不正规的装修公司常常利用合同漏洞等等,采取抵赖等方法逃避责任。
有很多公司嘴上说的一套一套的,到了该负责任的时候,就经常耍赖,哪我们该如何维权呢?业主如果对于装修保修知识有所了解的话,在装修合同签订以及后期维权时,就能够做到底气十足,不怕被坑。
建设部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对于装修保修方面做出了几条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对装修保修期做了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此外,管理法里还规定,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合同保修条款不能缺虽然说有建设部这样一个强制性规定在,但是规定的内容并不是很详细,因此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合同里一定不能忽视保修条款。
业主们工程验证合格以后,记得一定要装修质量保修单,保修单上有写有日期等一些重要条件。以后出现问题,以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