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XXXXXXX花园
建设地点:XX区XX山庄
合同编号:SG-2001-34
建设单位:XXXXX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XXXXXXX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XX私家花园工程。(二)建设地点:XXXX锦绣山庄(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 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18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2、 设计变更;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依照19xx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4、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暂定造价XX万元;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 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20xx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