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房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授权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2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房屋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1年2011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柒拾伍万叁仟元,详见本合同附件(2)《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相关规暄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他用。乙方如挪用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1)提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全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方(甲方):(乙方):
签字: 授权代现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