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办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研究和制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组织和指导各单位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单位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审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对象;制定廉租住房制度,组织实施廉租住房工作,审批确定廉租住房对象和分配廉租住房,协调市财政、城区政府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指导辖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的筹办扩决策事项的督办。负责经济实用住房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负责指导联系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