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购房方针中的限购规模:对已具有1套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天津部队现役军 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用《天津市作业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用暂住证在本市没具有住宅且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 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含新建产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也就是说,天津户籍家庭已具有一套住宅的、非天津户籍的接连5年交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家庭,能且只能采购一套住宅。这就对外地户口在天津购房做出了只能采购一套住宅的约束。
(二)最新购房方针中的停售规模:对已具有2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供给本市有用暂住证和接连5年(含)以上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交纳证实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简而言之,非天津籍家庭,交税5年限购一套。天津籍家庭,超两套房不得再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