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清楚,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2024-07-08 14:00:20 (10分钟前 更新) 224 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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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  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  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  大会召开:30名业主联名,即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  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  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  大会召开:30名业主联名,即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一首ciao情歌 2024-07-08
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给进驻企业及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工作环境,做好综合服务工作,TIBI特制定本物业管理规定。本规定包含以下四个具体要求,请进驻企业遵照执行:  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二、卫生要求  三、门卫管理要求  四、水电管理要求  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一)进驻企业法人代表应对本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指定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稳定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进驻企业应签署《安全责任书》,并制定本企业内部安全制度,指定企业安全员。  (三)企业使用的房间、楼道要保持清洁。楼道内不准摆放物品,不准乱扔烟头。占用楼道要经TIBI批准。违反本项规定者,TIBI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四)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
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给进驻企业及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工作环境,做好综合服务工作,TIBI特制定本物业管理规定。本规定包含以下四个具体要求,请进驻企业遵照执行:  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二、卫生要求  三、门卫管理要求  四、水电管理要求  一、安全防火防盗要求  (一)进驻企业法人代表应对本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指定相关措施,确保安全、稳定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进驻企业应签署《安全责任书》,并制定本企业内部安全制度,指定企业安全员。  (三)企业使用的房间、楼道要保持清洁。楼道内不准摆放物品,不准乱扔烟头。占用楼道要经TIBI批准。违反本项规定者,TIBI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四)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
挑剔的嘴 2024-07-05
公共管道包括:沉沙井或检查井到化粪池之间的管道,各楼栋四周的地沟。  业主管道包括:水表表后水管,排水管或排污管。  界定:1、排水管或排污管:业主家出来的管道堵塞要看原因,如果是沉沙井或检查井堵塞造成的,你有责任清理等
公共管道包括:沉沙井或检查井到化粪池之间的管道,各楼栋四周的地沟。  业主管道包括:水表表后水管,排水管或排污管。  界定:1、排水管或排污管:业主家出来的管道堵塞要看原因,如果是沉沙井或检查井堵塞造成的,你有责任清理等
水之云端 2024-07-02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蓉儿…点滴缘 2024-06-25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中国式话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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