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税怎么计算,如何征收

2024-07-09 03:20:43 (55分钟前 更新) 170 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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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Joyce@静艳 2024-07-09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Q糖奶爸 2024-07-06
每年5月份为房产税申报期,纳税人可以爱网上申报,如当年5月之后有新增房产在九月份需要管理员审核过也可申报,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70%,税率为1.2%,房产税=房产原值*70%*税率1.2%
每年5月份为房产税申报期,纳税人可以爱网上申报,如当年5月之后有新增房产在九月份需要管理员审核过也可申报,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70%,税率为1.2%,房产税=房产原值*70%*税率1.2%
不计较的心 2024-06-26
1、房产税的税率\x0d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x0d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x0d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1)房产的计税余值\x0d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x0d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x0d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x0d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x0d  3、房产税的计算方法\x0d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x0d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x0d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x0d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x0d  4、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x0d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x0d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x0d  借:管理费用\x0d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x0d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x0d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x0d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x0d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x0d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x0d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x0d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
1、房产税的税率\x0d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x0d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x0d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1)房产的计税余值\x0d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x0d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x0d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2)租金收入\x0d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x0d  3、房产税的计算方法\x0d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x0d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x0d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x0d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x0d  4、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x0d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x0d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x0d  借:管理费用\x0d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x0d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房产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x0d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x0d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x0d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x0d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x0d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x0d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
和信长庆 2024-06-17
房产税计算方法:
2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3(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4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5(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6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7房产税计税依据
8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9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11(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房产税计算方法:
2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3(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4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5(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6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7房产税计税依据
8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9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11(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李嘉图路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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