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购房者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70年。从这个意义上说,拥有产权证的购房者购买的只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及建设在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本身没有年限限制,可以说是永久的)。70年以后,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国家出于自身的需要,如国防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的需要等,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期的土地收回。
但是,称购房者所购的产权房的产权是多少年,完全取决于开发商向国家买了多少年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十分准确。因为我国法律还规定,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购买了建设在该土地上的住房的购房者(拥有产权),可以按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续期,即再补交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费,就可以继续拥有该套住房。国家的国防建设、工程建设,是严格按规划进行的,涉及到居民住宅建设的毕竟只是少数,而且会顾及到这部分群众的利益。
至于“居民所购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是可以代代相传的”,此说不很准确。因为一套住房不管使用多久,70年还是100年,它总是有一定寿命的。到时候它的价值就不是那么高了,即使拆了也不值多少(试想1900年前的普通房子现在能值多少?)。下一代或几代人总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购房置产,我们没有必要为100年以后的后代去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