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转移印花税
1.生人之间的物业转移应纳3%印花税, 中间转手纳0.5% 。
2.买入人负责税项。
3. 定金超过一万元也要纳税。
4. 以物业偿还债项。
5. 以物业入股公司。
6.不可撤消之授权书。
7. 赠送需登记之资产(如:房屋、汽车、公司股份、船舶等等)超过五万元,需要纳税。
8. 物业转移印花税一经缴纳不得退回,除非有法院判决书。
9. 少于五百元无退税。
10.物业交换,双方都要纳税
1 1.购买公司股份或入股后即控制股权超过80% ,而该公司拥有物业,该股东要按比例纳税。
12.两夫妇视为一股东。
13. 税局以纳税人申报价或房屋登记册内之价格计算印花税(以价高者为标准)。
14. 如税局认为所申报价或房屋登记册内之价格都低于市场价,可发给估价委员会作估价。(重估价值与申报价值不超过5%需纳5%行政费)
15. 三十天内要纳税。
对某些重要文件或交易的价值之税率如下:
①公司注册资本
一百万元以下 千分之四
一百万元以上至五百万元 千分之三
五百万元以上至一千万元 千分之二
一千万元以上 千分之一
②公共合约
可动及固定资产的出售 百分之三
以无偿方式移转澳门币五万元以上的资产 百分之五
股份之移转 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货物的供应 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
③保费及额外保费 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
④银行收取之利息及佣金 百分之一
⑤所得补充税、职业税、营业税及房屋税之附加税 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