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条件
1、本设计为城市住宅,位于城市居住小区或工矿住宅区内。具体地点自定。
2、面积指标:平均每套建筑面积70~100M2。
3、套型及套型比由设计者自定。
4层数:五层。
5、结构类型:自定。
6、房间组成及要求
居室:包括卧室和起居室。卧室之间不宜相互串通,其面积不小于下列规定:主卧室14M2,单人卧室6M2,起居室的卧室20M2。
厨房:每户独用,房内设案台,灶台,洗池等。
卫生间:每户独用,设蹲位、淋浴(或盆浴),也可设洗脸盆。
阳台:每户设生活阳台和服务阳台各一个。
贮藏设施:根据具体情况设搁板、吊柜、壁龛、壁柜等。
三、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本设计按初步设计深度要求进行。
1、底层平面图:1:100;
2、屋顶平面图:1:200;
3、立面图:主要里面及侧面图1:100
4、剖面图一个:1:100;
5、建筑详图:表示局部构造的详图如楼梯详图,外墙身详图,门窗详图等自选2处,比例自定。
6、图纸目录,门窗表。
7、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标高定位,用料做法等。
(2)经济技术指标
平均每套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m2) / 总套数
使用面积系数=总套内使用面积(m2)/ 总建筑面积(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