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
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房地点,并且通报公证和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2、看房期
执行单位公布看房时间。
为了让购房者最大限度地了解房屋结构、朝向等具体情况,这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对于没有报够人数的房源,将整栋楼、整单元提供房源。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打开房屋,让选房人入房查看,以方便选房人充分了解掌握房源具体信息。
3、选房程序
叫号3次未到场 选房顺序顺延
为确保选房工作按计划进行,要求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入场,一般为上午8时入场,下午15时入场,半小时后正式开始选房。
每个选房入围家庭只限1人参加现场选房,原则上为申请人。申请人当日参加选房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原件。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可由其配偶或亲属代为选房,选房时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准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