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购房首付比例:
12月1日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的相关政策,将迎来一次调整,对已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而言,购房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昨天,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缴存职工购买二套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最低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由不低于40%调整为最低30%。
二套房首付最低由30%调整为20%
根据新政,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这样一来,今后市民不论是购买首套房或还清所有贷款后购买二套房,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为最低20%,二手房则最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