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评标询标的两种方式即远程项目评标和远程会诊评标。
远程评标询标的两种方式
一、组建异地评标委员会。协助方在接受需求方远程评标邀请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当天,在其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在其地专家库内以随机的方式抽取评标专家,并同时组成异地评标委员会。专家抽取的过程在有监听、监控设备的环境下进行,并同步录音、录像,抽取过程通过网络传至需求方。需求方与本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同步视频监督专家抽取过程。
二、异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将电子版的投标文件保存在不可更改的存贮介质(CD-R)上,当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制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开标后,需求方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确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异地评标专家在协助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使用需求方提供的数字认证密钥进入需求方的远程评标系统,并通过FTP服务器下载后查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三、异地评标。异地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协助方所在地有监听、监控并封闭的评标环境中独立评标。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进行评审。需求方本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视频同步收看评标现场情况。如需询标或澄清,评标专家可以通过远程监控、监听系统向需求方申请。由需求方组织相关投标人进入独立、封闭的答疑室或在有监听、监控设备的环境下通过电话与评标专家进行询答。
四、确认评标结果。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及时为需求方提供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标资料和评标结果。需求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认评标结果。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需求方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需求方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接受质疑。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出质疑。需求方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协助方须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需求方对质疑进行答复。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需求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需求方本地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采购项目远程评标运作的全过程需在双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协助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完成监督抽取专家、现场评标、标后答疑后,为需求方政府采购中心提供完整的签字确认的监督资料。需求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整个过程进行同步监督并出具监督证明文件。需求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协助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督文件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