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什么

2024-05-18 07:24:01 (32分钟前 更新) 92 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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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要留出【消防登高面】,便于架设云梯等
如果裙楼高度及凸出过大,那就不能作为消防登高作业面了
后半句,仍是为了便于消防作业  
补充:周长的1/4,可以针对非矩形轮廓的建筑,如圆形
这样理解那段话:
1、矩形轮廓的建筑物,有长边的,要留出1个长边的立面做消防登高用
2、圆形或椭圆等形状,要留出1/4以上长度的立面
3、非矩形、非圆形、非椭圆,要找出1/4以上,且含建筑的最长边
建筑物要留出【消防登高面】,便于架设云梯等
如果裙楼高度及凸出过大,那就不能作为消防登高作业面了
后半句,仍是为了便于消防作业  
补充:周长的1/4,可以针对非矩形轮廓的建筑,如圆形
这样理解那段话:
1、矩形轮廓的建筑物,有长边的,要留出1个长边的立面做消防登高用
2、圆形或椭圆等形状,要留出1/4以上长度的立面
3、非矩形、非圆形、非椭圆,要找出1/4以上,且含建筑的最长边
天道酬勤1212 2024-05-18
1.  总  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居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防火应对特殊的防火措施进行专题研究,并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裙房  skirt  buildng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成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2.0.2  建筑高度  bui1ding  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  不燃烧体  non-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  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
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  燃烧体  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7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8  商住楼  business-living  building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2.0.9  网局级电力调度楼  large-scale  power  dispatcher`sbuilding
可调度若干个省(区)电力业务的工作楼。
2.0.10  高级旅馆  high-grade  hotel
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
2.0.11  高级住宅  high-grade  residence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2.0.12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important  office  building  ,laboratory,archive
性质重要、建筑装修标准高,设备、资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2.0.13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2.0.1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2.0.15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1.  总  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居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防火应对特殊的防火措施进行专题研究,并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裙房  skirt  buildng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成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2.0.2  建筑高度  bui1ding  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  不燃烧体  non-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  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
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  燃烧体  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7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8  商住楼  business-living  building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2.0.9  网局级电力调度楼  large-scale  power  dispatcher`sbuilding
可调度若干个省(区)电力业务的工作楼。
2.0.10  高级旅馆  high-grade  hotel
具备星级条件的且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
2.0.11  高级住宅  high-grade  residence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2.0.12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important  office  building  ,laboratory,archive
性质重要、建筑装修标准高,设备、资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2.0.13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2.0.1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2.0.15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WZYHJM1021 2024-05-03
.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  建筑  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  建筑  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粒砂的梦想 2024-04-30
规范就是国家出台的各个行业的标准,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容大致为:消防通道的要求、消防栓的设置、消防管道  压力要求,建筑自救系统,等。
规范就是国家出台的各个行业的标准,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容大致为:消防通道的要求、消防栓的设置、消防管道  压力要求,建筑自救系统,等。
amy20060207 2024-04-17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小雨012345 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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