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即国家税务局,94年分税制将税务局分为国税和地税,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
6.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
7.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10.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12.车辆购置税;
13.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出口产品退税;
15.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
16.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7.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