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里洪上保84亩土地,有哪几方面

2024-07-05 05:34:41 (27分钟前 更新) 44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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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三章的规定,目前,我国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5.67万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4%;城镇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7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合肥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要求;    3、土地供给能力;    4、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    5、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四、编制程序    1、调查研究    摸清土地家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土地供需分析。    2、编制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图件。    3、审批。    国务院审批全国、省级、省会及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政府批准除国务院审批外的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三章的规定,目前,我国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5.67万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4%;城镇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7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合肥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要求;    3、土地供给能力;    4、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    5、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四、编制程序    1、调查研究    摸清土地家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土地供需分析。    2、编制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图件。    3、审批。    国务院审批全国、省级、省会及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政府批准除国务院审批外的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盛笑笑shamir 2024-07-05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三章的规定,目前,我国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5.67万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4%;城镇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7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合肥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要求;3、土地供给能力;4、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5、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编制程序1、调查研究摸清土地家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土地供需分析。2、编制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图件。3、审批。国务院审批全国、省级、省会及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政府批准除国务院审批外的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和第三章的规定,目前,我国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省、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不同级别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市以下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国务院批准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项控制指标为:到2010年,全市耕地减少量即建设占用耕地量不得超过9333.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不得少于9333.3公顷;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46万公顷(637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5.67万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4%;城镇用地总面积控制在270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合肥市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要求;3、土地供给能力;4、各项建设对土地需求;5、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编制程序1、调查研究摸清土地家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研究、土地供需分析。2、编制规划方案,形成规划文本、图件。3、审批。国务院审批全国、省级、省会及大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政府批准除国务院审批外的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妳是在誇我咩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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